这个传言如同黄蜂过境般席卷,不过一月时间,赶往神庙的人便有十万,他们的意志汇聚在那把剑上,从而让它有了“弑神”的能力。
所有人都为杀他而来,除了一个精灵。
那天精灵背对着神庙,一人一剑独自面对千军万马,血染红了他圣洁的白袍,凛冽的风里纯白的长发随风舞动,如飘摇的丝绸,看上去很柔顺。
精灵的耳朵也很美,很可爱。
他从那些人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——博斯韦尔.雪莱。
精灵的实力很强,他杀了很多人把他护的很好,没让任何人成功踏入神庙,但他终究抵不过十万人马。
精灵,快要死了。数万年来不曾有过情绪的奥诺伊斯,不知为何忽然生了一点特别的情绪。
在那些人做最后冲刺的时候,精灵燃烧着生命力强撑,在那之中奥诺伊斯看见了一颗还未成形的神格。
神的位置,要么是世界法则自然孕育的,要么是通过拼杀夺来的,别的神明早已更新迭代。
而奥诺伊斯,是位至今为止还一直未曾更换过的古老神明。
那一日他看见精灵体内和他同出一源的神格,他明白他该让位了,如果是精灵成为新的光明神。
奥诺伊斯似乎并不会不愿意,做神明其实挺无聊的。
于是他现身了。一道虚幻的灵魂浮现,神明出现在精灵背后,修长的手虚扶住那只已经握不稳剑的手,抬眸望向众人。
神明如同波浪般的金色卷发随风飘摇,仿佛与精灵纯白的长发交织,那双金色的眼眸漠视而威严,令人不容侵犯,喊打喊杀的众人瞬间偃旗息鼓趴在地上不敢啃声。
神明控制着精灵抬手,剑光划出十万人尽数丧命,随后,他接过精灵的剑插进胸膛,形体缓缓消散。
自此世间所有他的神像皆破碎为尘埃,世上再无光明神。这便是弑神的真相。
没人能杀了他,除了他自己。奥诺伊斯想要休息,他很累。
在那之后奥诺伊斯便被闯入的外来者复活,随后每日在梦里他都会见的那日的场景……以及精灵的歌声与舞蹈。
精灵的歌声空灵而玄远,那是一支乞求神明降临的歌,大陆上的种族都会依次来请求他们的神明聆听他们的愿望。
精灵的愿望是见他一面。所以奥诺伊斯踏上了旅途。
至于精灵的舞蹈,也是一支很常见的祭祀舞。也许是那场大战后的伤还未痊愈,精灵跳舞时很吃力,时常控制不住踉跄跪地只能用长剑支撑身体。
神像的角度可以看见他修长的脖颈,以及纤细的腰。
圣比卡郡竟还存留着他的神像,真是很不可思议。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精灵会褪去衣物趴在神像脚边休憩。
他的背光洁而神圣,睡颜安静而乖巧。奥诺伊斯总会忍不住盯着他发呆。
精灵,真的好漂亮,想要带回神殿收藏。
第97章 抵达
神明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。
一夜过去,相安无事,小队四人再次踏上旅途,柏妮丝摘掉帽兜探出头张望,猎魔人的直觉告诉她前方有未知的危险。
正要说什么,一只两米高的大狼从森林中冲出扑向希尔,血盆大口张开:“吼——”
千钧一发之际,躲在希尔身后的比彻挺身而出,冰魔法从水晶魔杖中射出没入大狼眉心,下一刻厚实的冰壳连同狼的涎水一起冻住。
危急暂时解除,比彻松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,他脸色苍白,嘴唇还在发抖。
就在此时原本被结实的冰层忽然裂开了一条缝隙,猎魔人瞪大了眼睛,大声提醒:“比彻!快躲开!”
然而还是慢了,冰层在瞬间裂成万千个碎片,晶莹的冰雾在狼王柔顺的毛发间飘散,这是一只通体雪白,血统纯正的伦尔博雪狼,只是不知为何出现在了这里。
众人来不及震惊突如其来的变故,只见狼王迎着风威风凛凛彰显神威时,龙骑士左腕上戴着的银器飞出化成了鞭子歪七扭八地将狼捆住。
为族群寻找栖息地的狼王呆住:“吼?”
众人也齐齐呆住,不约而同看向后方,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龙骑士出手,原……原来这么强的吗,吓死个人。
可是根本没有使用魔法的痕迹啊!
奥诺伊斯缓缓走上前,抬起手指,下一刻束缚狼王的鞭子从它身上收回,重新回到了神明手腕。
龙骑士幽深而淡漠的眼眸如同深渊望不到底:“狼,你可愿臣服吾。”
“吼——”开什么玩笑。雪狼冲着人类一跃而上,势要将人撕得粉碎,狂妄的人类竟妄想驯服它!
奥诺伊斯望向扑过来的雪狼,目光落在它雪白的皮毛上,眼睛微微发亮,他抬手,下一秒手腕上的银器飞出,依据主人的心思化为一把铲子。
“砰!”
狼王被砸进土坑。雪狼从坑中爬出,它不信邪再次扑过去。
“砰!”
“砰!”
“砰!”
那把看似平平无奇的银器似乎有无穷的力量,可以变换各种形态,银鞭、铲子、锅具、铁棍、钢针……
众人看得嘴角抽搐,狼王一一试过后终于屈服了,它缓慢地上前在人类面前低下高昂的头颅。
一阵清凉的清洁魔法落在狼王头顶,打完架后灰扑扑的毛发重新变得有光泽,人类骑坐了它的背上,不知为何此刻狼生不起反抗的心理,反而很想要亲近。
雪狼驮着人跟上大部队。
柏妮丝看着无比温顺的雪狼惊奇道:“它看起来好乖。”
“嗯。”
希尔咋舌:“菲尔德要给它起个名字吗,建立了联系才算驯服成功。”菲尔德明显没有用传统的咒术与狼王签订主仆契约。
“狼。”
狼王下意识抬头,奥诺伊斯摸了摸雪狼毛茸茸的头顶,眼中露出一丝慈爱。
“什么?”希尔有些不解。
奥诺伊斯看向远方的城池:“它,有名字,狼。”
神明有时候不喜欢说话。他喜欢安静的。
“噢噢。”众人被他惊奇的脑洞折服,他们顺着龙骑士的目光望去,前面就是圣比卡郡,大概还有一天的路程,当远方的星星落到树梢,大家也许就到了。
“菲尔德,你说那位城主会告诉我们抑制黑暗生物的办法。”
“会的。”
精灵很善良。
比彻担忧道:“但是传闻里,那位城主是个很冷酷无情的精灵,他有一双猩红的血眸,曾有人反抗他锁城的法令,隔日就被他就地斩首。”
柏妮丝搓了搓起鸡皮疙瘩的胳膊:“对,据说精灵把尸体挂在城墙上足足七天,直到乌鸦啄食尽血肉。”
“绿色的。”
三人齐齐抬头看过去:“啊?”
奥诺伊斯趴在雪狼背上,低垂的眸流露出几分困倦,看上去呆呆的,不那么拒人千里之外,他解释道:“精灵的眼睛,是绿色的。”是草木新生的浅绿,清澈而美丽,如同水晶般熠熠生辉,富有春的生机。
是自然女神的杰作。
三人常常为跟不上菲尔德的脑回路而懊恼:“菲尔德认识城主?”
奥诺伊斯摇摇头,只是见过一面的话应该不算认识,况且那个时候精灵并未曾真正见过他。
神明的面貌不会轻易示人,精灵见到的只是一个看不到脸的身影。
奥诺伊斯的人间体是按照他的本体一比一捏造的,除了头发和眼眸,可以说与本体没有什么不同。
“菲尔德见过圣比卡郡城主?”
“嗯。”
“他怎么样?”
奥诺伊斯歪头仔细思考:“他,很好看!”
三人听到这个答案顿时一脸复杂,彼此交换了视线:“宝啊,见了城主千万不可以这么说。”
那位城主最讨厌别人议论他的外貌。原因无他,大陆盛传光明神不喜侬丽的容貌,只会把目光投注于那些长相平平无奇却又虔诚的信徒。
城主足够虔诚,这一点在光明神陨落后,还依旧违背教廷以及其他族群的意愿,固执地供奉光明神,可见一斑。
然而,或许真的是因为容貌的原因吧。城主从未得到过神明的回应,三人一边聊着传言,一边唏嘘不已。
奥诺伊斯默默听着忍不住反驳:“不是。”
“什么。”
“神明没有不喜欢。”神明会平等的喜爱他的信徒,没有差别。
“菲尔德怎么知道?”
奥诺伊斯抚了抚雪狼的毛发:“光明神,很懒。”
三人齐齐吸了一口冷气:“宝啊,这话不能在城主面前说。”
作为光明神,受着万千信仰却并没有像其他神明那么活跃,奥诺伊斯并非故意不回应精灵的祈祷,事实上他从未回应过任何信徒。
在精灵之前,也未曾有人获得过他的注视。
奥诺伊斯有记忆以来多数时候在沉眠中度过,他,喜欢睡觉。至于那些千千万万信徒的愿望,则是由座下大天使复杂聆听并挑选。
所有人都为杀他而来,除了一个精灵。
那天精灵背对着神庙,一人一剑独自面对千军万马,血染红了他圣洁的白袍,凛冽的风里纯白的长发随风舞动,如飘摇的丝绸,看上去很柔顺。
精灵的耳朵也很美,很可爱。
他从那些人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——博斯韦尔.雪莱。
精灵的实力很强,他杀了很多人把他护的很好,没让任何人成功踏入神庙,但他终究抵不过十万人马。
精灵,快要死了。数万年来不曾有过情绪的奥诺伊斯,不知为何忽然生了一点特别的情绪。
在那些人做最后冲刺的时候,精灵燃烧着生命力强撑,在那之中奥诺伊斯看见了一颗还未成形的神格。
神的位置,要么是世界法则自然孕育的,要么是通过拼杀夺来的,别的神明早已更新迭代。
而奥诺伊斯,是位至今为止还一直未曾更换过的古老神明。
那一日他看见精灵体内和他同出一源的神格,他明白他该让位了,如果是精灵成为新的光明神。
奥诺伊斯似乎并不会不愿意,做神明其实挺无聊的。
于是他现身了。一道虚幻的灵魂浮现,神明出现在精灵背后,修长的手虚扶住那只已经握不稳剑的手,抬眸望向众人。
神明如同波浪般的金色卷发随风飘摇,仿佛与精灵纯白的长发交织,那双金色的眼眸漠视而威严,令人不容侵犯,喊打喊杀的众人瞬间偃旗息鼓趴在地上不敢啃声。
神明控制着精灵抬手,剑光划出十万人尽数丧命,随后,他接过精灵的剑插进胸膛,形体缓缓消散。
自此世间所有他的神像皆破碎为尘埃,世上再无光明神。这便是弑神的真相。
没人能杀了他,除了他自己。奥诺伊斯想要休息,他很累。
在那之后奥诺伊斯便被闯入的外来者复活,随后每日在梦里他都会见的那日的场景……以及精灵的歌声与舞蹈。
精灵的歌声空灵而玄远,那是一支乞求神明降临的歌,大陆上的种族都会依次来请求他们的神明聆听他们的愿望。
精灵的愿望是见他一面。所以奥诺伊斯踏上了旅途。
至于精灵的舞蹈,也是一支很常见的祭祀舞。也许是那场大战后的伤还未痊愈,精灵跳舞时很吃力,时常控制不住踉跄跪地只能用长剑支撑身体。
神像的角度可以看见他修长的脖颈,以及纤细的腰。
圣比卡郡竟还存留着他的神像,真是很不可思议。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精灵会褪去衣物趴在神像脚边休憩。
他的背光洁而神圣,睡颜安静而乖巧。奥诺伊斯总会忍不住盯着他发呆。
精灵,真的好漂亮,想要带回神殿收藏。
第97章 抵达
神明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。
一夜过去,相安无事,小队四人再次踏上旅途,柏妮丝摘掉帽兜探出头张望,猎魔人的直觉告诉她前方有未知的危险。
正要说什么,一只两米高的大狼从森林中冲出扑向希尔,血盆大口张开:“吼——”
千钧一发之际,躲在希尔身后的比彻挺身而出,冰魔法从水晶魔杖中射出没入大狼眉心,下一刻厚实的冰壳连同狼的涎水一起冻住。
危急暂时解除,比彻松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,他脸色苍白,嘴唇还在发抖。
就在此时原本被结实的冰层忽然裂开了一条缝隙,猎魔人瞪大了眼睛,大声提醒:“比彻!快躲开!”
然而还是慢了,冰层在瞬间裂成万千个碎片,晶莹的冰雾在狼王柔顺的毛发间飘散,这是一只通体雪白,血统纯正的伦尔博雪狼,只是不知为何出现在了这里。
众人来不及震惊突如其来的变故,只见狼王迎着风威风凛凛彰显神威时,龙骑士左腕上戴着的银器飞出化成了鞭子歪七扭八地将狼捆住。
为族群寻找栖息地的狼王呆住:“吼?”
众人也齐齐呆住,不约而同看向后方,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龙骑士出手,原……原来这么强的吗,吓死个人。
可是根本没有使用魔法的痕迹啊!
奥诺伊斯缓缓走上前,抬起手指,下一刻束缚狼王的鞭子从它身上收回,重新回到了神明手腕。
龙骑士幽深而淡漠的眼眸如同深渊望不到底:“狼,你可愿臣服吾。”
“吼——”开什么玩笑。雪狼冲着人类一跃而上,势要将人撕得粉碎,狂妄的人类竟妄想驯服它!
奥诺伊斯望向扑过来的雪狼,目光落在它雪白的皮毛上,眼睛微微发亮,他抬手,下一秒手腕上的银器飞出,依据主人的心思化为一把铲子。
“砰!”
狼王被砸进土坑。雪狼从坑中爬出,它不信邪再次扑过去。
“砰!”
“砰!”
“砰!”
那把看似平平无奇的银器似乎有无穷的力量,可以变换各种形态,银鞭、铲子、锅具、铁棍、钢针……
众人看得嘴角抽搐,狼王一一试过后终于屈服了,它缓慢地上前在人类面前低下高昂的头颅。
一阵清凉的清洁魔法落在狼王头顶,打完架后灰扑扑的毛发重新变得有光泽,人类骑坐了它的背上,不知为何此刻狼生不起反抗的心理,反而很想要亲近。
雪狼驮着人跟上大部队。
柏妮丝看着无比温顺的雪狼惊奇道:“它看起来好乖。”
“嗯。”
希尔咋舌:“菲尔德要给它起个名字吗,建立了联系才算驯服成功。”菲尔德明显没有用传统的咒术与狼王签订主仆契约。
“狼。”
狼王下意识抬头,奥诺伊斯摸了摸雪狼毛茸茸的头顶,眼中露出一丝慈爱。
“什么?”希尔有些不解。
奥诺伊斯看向远方的城池:“它,有名字,狼。”
神明有时候不喜欢说话。他喜欢安静的。
“噢噢。”众人被他惊奇的脑洞折服,他们顺着龙骑士的目光望去,前面就是圣比卡郡,大概还有一天的路程,当远方的星星落到树梢,大家也许就到了。
“菲尔德,你说那位城主会告诉我们抑制黑暗生物的办法。”
“会的。”
精灵很善良。
比彻担忧道:“但是传闻里,那位城主是个很冷酷无情的精灵,他有一双猩红的血眸,曾有人反抗他锁城的法令,隔日就被他就地斩首。”
柏妮丝搓了搓起鸡皮疙瘩的胳膊:“对,据说精灵把尸体挂在城墙上足足七天,直到乌鸦啄食尽血肉。”
“绿色的。”
三人齐齐抬头看过去:“啊?”
奥诺伊斯趴在雪狼背上,低垂的眸流露出几分困倦,看上去呆呆的,不那么拒人千里之外,他解释道:“精灵的眼睛,是绿色的。”是草木新生的浅绿,清澈而美丽,如同水晶般熠熠生辉,富有春的生机。
是自然女神的杰作。
三人常常为跟不上菲尔德的脑回路而懊恼:“菲尔德认识城主?”
奥诺伊斯摇摇头,只是见过一面的话应该不算认识,况且那个时候精灵并未曾真正见过他。
神明的面貌不会轻易示人,精灵见到的只是一个看不到脸的身影。
奥诺伊斯的人间体是按照他的本体一比一捏造的,除了头发和眼眸,可以说与本体没有什么不同。
“菲尔德见过圣比卡郡城主?”
“嗯。”
“他怎么样?”
奥诺伊斯歪头仔细思考:“他,很好看!”
三人听到这个答案顿时一脸复杂,彼此交换了视线:“宝啊,见了城主千万不可以这么说。”
那位城主最讨厌别人议论他的外貌。原因无他,大陆盛传光明神不喜侬丽的容貌,只会把目光投注于那些长相平平无奇却又虔诚的信徒。
城主足够虔诚,这一点在光明神陨落后,还依旧违背教廷以及其他族群的意愿,固执地供奉光明神,可见一斑。
然而,或许真的是因为容貌的原因吧。城主从未得到过神明的回应,三人一边聊着传言,一边唏嘘不已。
奥诺伊斯默默听着忍不住反驳:“不是。”
“什么。”
“神明没有不喜欢。”神明会平等的喜爱他的信徒,没有差别。
“菲尔德怎么知道?”
奥诺伊斯抚了抚雪狼的毛发:“光明神,很懒。”
三人齐齐吸了一口冷气:“宝啊,这话不能在城主面前说。”
作为光明神,受着万千信仰却并没有像其他神明那么活跃,奥诺伊斯并非故意不回应精灵的祈祷,事实上他从未回应过任何信徒。
在精灵之前,也未曾有人获得过他的注视。
奥诺伊斯有记忆以来多数时候在沉眠中度过,他,喜欢睡觉。至于那些千千万万信徒的愿望,则是由座下大天使复杂聆听并挑选。